在大街上,一群人喝酒後互相叫囂,甚至演變成鬥毆場面,警方到場後,控制場面,要將雙方的人帶到警局作筆錄。這時沒參與鬥毆的朋友跳出來,阻止警方將人帶走,說是要私下和解,但警方不為所動,於是朋友使勁渾身解數,軟磨硬泡,擋在警方前面,最後警方不得已,以妨礙公務罪將人一起帶走了。
大家都知道,公務員在執法過程中,有法律的保障,妨礙公務員執法,要依妨礙公務罪論處。但是很多人卻覺得,在執法人員具有人數優勢下,才需要讓路,若是己方人數占大多數,則是可以無視法律,直接輾壓執法人員。像是許多大型街頭抗爭,許多人對警察施暴,逞了一時之快,但是就算沒有當場逮補,事後也要抓回到警局究責,無可逃避。
無形界在辦事,人就不要去插一手。像有的警察,熱心助人,拯救許多面臨死亡威脅的群眾,獲得表揚。但是好心沒好報,救了人之後,自己身體出問題,也常出些不大不小的車禍,賠了許多錢。而幫人治病的醫生,也是如此。治好了別人的病,卻換自己罹病。這就是有形的人,不知無形界在辦事,橫插一手的結果。想想看你在排骨牌,在快完成的時候,有人不小心動了一下,功虧一簣,你是不是很想把那人揍一頓呢?無形界也是如此,人擋住了討債鬼蓄謀已久的討債行動,討債鬼自然把怨氣轉向擋路的人。所以沒事不要得罪無形界,像是鼓吹不要燒金,不要點香,不要拜拜的人,都會被無形界討得很慘。
除了警察醫生,直接擋住無形界辦事,其他行業就不會得罪無形界嗎?其實各行各業都會造業。像建築業,害了地靈,製造業,汙染了土地空氣,教育業是不是不造業了呢?做得太多,把誤入歧途的學生硬拉回來,引得學生債主不滿,做得太少,愧對自己的薪水。所以在生活中,沒有人可以避免造業。這造業的彌補方式,就是定期燒化,解自己的債,也彌補一些不得不造的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