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與大陸間的戰爭,從國民黨時代的炮火延續至今的武力對峙,每個人都不希望戰爭,但作法卻大相逕庭。有的人主張談判和解,有的人主張強大自己,讓對方不敢輕啟戰端。兩種說法都有道理,但是比較保險的作法還是要有足夠的力量保護自己,才不會在談判的過程自廢武功,結果被對方吞併了。
在民事的和解方面,雙方經過談判,協調出雙方認可的金額,經法院認可後,和解才具有法律效力。若是有一方在和解後又反悔,則有公權力介入,讓人反悔不得。但是國與國之間的和解,也是要有第三方認證的,這個第三方的武力值,必須超過其中任何一方,才能起威嚇作用,讓和解的雙方都不敢反悔。而主張與中國談判的人,沒有強有力的第三方見證,所定的和平條約,只能說暫時爽一下,等到中國直接武力犯台,搬出這些合約出來向國際哭訴,誰會理你?
無形界的和解也是一樣,不是隨便在哪個宮廟,燒燒紙錢,獻上祭品,就可以完事的。必須在上天認可的宮廟,燒化協調出的金額,才算完成。為什麼要在有天令的宮廟,原因很簡單,有天令的宮廟,在無形界具有最強的武力值,每年都會降下無形兵將,執行各種天事。所以在絕對武力之前,訂定契約之後,就沒有反悔的餘地與能力。也因為有絕對堅強的武力做後盾,在金闕宮做的各種無形事,才能獲得無形界的認證,在金闕宮的燒化,才能確實送到無形的債主手上,了卻無形的因果,這就是天令的可貴之處。
雖說天令是很珍貴,但是滿街的宮廟、教堂都說自己有來自上天的命令,可以行無形事,甚至許多廟裡都掛著懿旨,或是把廟明訂為某某天宮,直接與上天綁在一起。如此的作為,確實讓很多人迷惑了,其實要分辨很簡單,誰的力量強,誰就是真的,所以檢視一下各家宮廟辦的無形事,能夠持久有效,不被反噬的,就是真的,再看看做的無形事大小,大到可以改變氣候的,比起小規模的降雨,就是高了一大截,一比之下,真偽立判。就怕人不想比,因為要花大錢燒化,也怕人不敢比,怕比了之後之前的心血白費,什麼都不敢,就不用修道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