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接連遇到幾個案例,讓人不寒而慄,也更加印證了師說的一句話:人可以瞞人,卻瞞不了天。
一位多年未聯絡的善信突然找上我。過去我們曾提醒他,如果該是別人的,就應該歸還他人,不要裝傻充愣,把自己的過錯推得一乾二淨。那時他聽不進去,甚至因此斷了聯繫。如今他因官司纏身,再度來問我:「燒外銀有沒有用?」
我沒有迎合他的期待,我只是歪心的回他一句:「先把原本該還的還清,事情才有轉機,不要擺爛,否則身體,事業會更衰敗。」其實並不是不願幫,而是心術不正,再多的燒化也只是徒增形式。一個人的燒化動機偏了,方向就錯了。就算補再多“數量”,也敵不過自身因果的反噬。冤親債主不是用錢就能打發的,真神更不會護佑歪心卻自認虔誠的拜神者,人若不自正其心,真神也難撥災。
另一位善信,因兩兄妹繼承龐大遺產之事來求助。表面是阻礙重重,實際卻是各懷心思、彼此算計。我只說了一句最簡單的道理:該繳的稅就繳,該談的共識就談清楚。若人心不齊,各自盤算,再多的燒化也難以改變局勢。神明不是我們人可交易的對象,也不是用金錢燒化來交換利益的工具。人心不正,道走偏,求再多燒化,也是徒然無功,更是玷污金闕宮祖師的名聲。
幾天前,我特地回到兒時住台北的舊居。我父母過世後,那間公寓已空置十三年,牆面斑駁、壁癌蔓延,早已失去當年的生氣。想當年祖師要我拋棄財產,我選擇聽從放棄,我兄長告訴我一切順利後會把我該得的持分給我,但拋棄後,從此斷聯,避不見面,當時祖師也曾點醒:若該屬於你的東西被人侵佔,那份因果,終究會落在對方與其子孫身上時間會證明,如今再回頭看,心中只有一個念頭——還好我當初拋棄,小時體弱的我,如今反而最為健康;而那些執著爭奪的人,輾轉聽到我哥的友人說他身體不好,妻子患癌症,有财富但身心走下坡。這些對照,不需多言,時間早已替我作證。
祖師的話,我愈來愈相信:
吃人不吐骨,最終被因果反噬,啃得體無完膚,卻往往還不自知。
人這一生,最該守的不是算計,而是本心。欠債還錢,本是天經地義;若惡意拖欠、貪人之物,看似佔了便宜,實則種下深重禍根。那些看不見的冤親債主,終會在無形中侵蝕你的運勢、健康,甚至延及後代。
所以,寧可一時吃虧,也不要佔人便宜。因為到最後我明白,真正吃虧的,從來不是當下讓步的人,而是那個以為自己佔盡好處,卻早已被無形因果標記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