得了便宜還賣乖

    最近華航的罷工事件吵得沸沸揚揚,其中的癥結點就在於報到地點,工會認為在松山,華航認為總部在桃園,就應當以桃園為報到點。其中的差距就是松山到桃園的通勤時間。若把這段通勤時間也算入上班的工時,資方大該要多付每人每天2~3小時的薪水,若是不算工時,則原來在台北報到的空服員多浪費2~3小時在通勤上面。誰的說法有理?如果你今天在台灣上班,工廠搬到大陸,請問你上班打卡的時間是從大陸廠起算,還是從台灣廠起算?如果你堅持從台灣起算,相信沒有人用你的。

You need to be logged in to view the rest of the content. Please . Not a Member? Join Us

關於 ccgusa1499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。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

Privacy Preference Center

Necessary

Advertising

Analytics

Other

© Copyright 2010-2024, 金闕宮 版權所有,本網站圖文非經同意不得轉載或公開傳播。